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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偿还购房贷款提取公积金(条件+材料+额度)

  偿还购房贷款

  一、提取条件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正常还款期间,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资料

  提供职工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单身职工填写《单身声明》,职工本人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再根据具体原因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职工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公积金贷款的

  不再提供其他资料。

  2、职工办理省直、铁路分中心个人公积金贷款或办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

  (1)购房合同(二手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2)借款合同;

  (3)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

  三、提取额度

  1、还贷满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间隔须12个月以上,夫妻双方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取整到百元。

  2、提前结清贷款的,提取金额为结清日当前账户余额,但不超过结清日前与上次提取日后还贷本息之和,取整到百元。

  四、其他要求

  1、银行的还贷明细须由银行贷款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还贷期间有大额还款的,银行还贷明细中应将大额还款部分打印完整。  

  2、提前结清贷款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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