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退休核准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退休核准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退休核准

  项目名称: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退休核准

  管辖范围:机关事业单位

  政策依据: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石劳社[2008]358号);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石劳社[2008]285号);关于印发《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劳社[2003]42号)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人社字[2011]37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项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石政办发[2011]16号)。)

  申报条件: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

  申报材料:1、聘用人员档案(含聘用登记表、聘用合同书等);

  2、养老保险缴费手册(机关社保局打印的各年度对帐单经本人核准后签字);

  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四份);

  4、《聘用人员退休审批报告表》(一式四份);

  5、个人申请(一式四份);

  6、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1、单位申报;

  2、市机关保险局审核;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核准。

  办结时限:即办

  承办部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

  承办人:智艳英、杨振禄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

  办公地点:青园街102号106室

  联系电话:86689135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回到首页
发布信息
置顶信息
会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