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校引导毕业生留石工作奖励申报通知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在石高校引导毕业生留石工作奖励申报的通知
各驻石高校:
按照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助推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石家庄市在石高校引导毕业生留石工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为进一步吸纳在石高校毕业生留石工作,鼓励在石高校引导毕业生留石就业。现就2024年度在石高校引导毕业生留石工作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及条件
(一)申领对象
引导毕业生留石工作的在石普通高等学校。
(二)申领条件
本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在石企事业单位工作数量较上年度增加 100 人以上。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给予 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高校引导毕业生留石工作奖励申请表》(附件),2023年和 2024 年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学籍花名册(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五、申报程序
(一)高校申报
由高校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工作奖励以2023届毕业生在石工作数量为基数,以2024届毕业生在石工作增长数量为依据进行发放。
(二)资格审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与社会保险缴费数据比对后,确定毕业生留石工作数量,依据各高校毕业生留石工作增量,提出补贴意见。毕业生留石工作数量以当年9月30日之前社会保险缴费数据为准。
(三)社会公示
对拟奖励高校,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
(四)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奖励资金列入2025年部门预算,待预算下达后拨付至高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相关要求
各驻石高校请于9月30日前将奖励申报材料报送至长安区青园街 102 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21室,毕业生学籍花名册电子版刻录光盘报送。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申领工作奖励。
联系人:
周夫友,86689114
刘立平,86689127
附件:高校引导毕业生留石工作奖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