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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晋州市市直三中、七中招生工作公告

  晋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市直三中、七中招生工作的公告

  根据晋教字【2024】27号文件精神,各市直小学今年继续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各学校要确保招生范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100%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4年适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1.三中招收城区内向阳街以西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以及原元头乡各村和晋州镇善里、杨家庄、秘家庄、宋庄、十里铺、鼓城、李家庄、塔上各村的适龄少年。

  2.七中招收城区内向阳街以东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以及晋州镇樊庄、丁家庄、赵村、陈家庄、刘家庄、张庄、姚家庄各村的适龄少年。代招康城国际小区适龄少年。

  三、招生时间及招生条件:

  1.招生时间:

  2024年7月19日00时至24日24时。审核未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12时。

  2.招生条件:

  ⑴房户一致:城区适龄少年,以户口、住址和适龄少年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审查依据,三者一致的优先入学。

  ⑵招生范围内各村适龄少年,以户口和《小学生综合评价手册》作为审查依据。两者一致优先入学。

  ⑶房户不一致(即住户分离。指居住地、户籍不一致,没有在晋州城区同一地址)适龄少年,以户口、适龄少年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在市房产交易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已交工入住),作为审查依据。

  ⑷随迁子女:非晋州市户籍来晋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或监护人)持以下材料:

  ①户口证明: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及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的原件。

  ②居住证: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2024年6月30日之前在我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③住房证明:随迁子女家庭在我市居住的住房证明(6月30日前取得)。即:已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提供在我市房产交易所备案的商品房(且已交工入住)买卖合同;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主房产信息等材料。住房证明需与《居住证》上登记住址一致。

  ④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提供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6月30日前取得);必须“四证”齐全,缺一不可。符合上述条件的满足入学要求,学校学位不足的,由教育局调剂入学。

  ⑸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四、报名方式

  1.完全符合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随迁子女三类招生条件的,由家长通过网上晋州市招生平台(网址:http://jzzs.shidajy.com/)进入学生报名端口,微信扫描报名二维码进入平台,选择招生学校进行报名,上传房产、户籍等信息,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招生学校进行报名,不能重复在两所招生学校同时报名。报名完成后,家长随时关注审核情况及相关通知。

  2.按上述要求不能实现网上报名的,以及晋州镇农村的适龄少年,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现场咨询报名。

  五、有关规定

  1.招生范围内小区(2024年8月31日前已交工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进行报名。

  2.晋州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不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待。

  3.根据上级政策,每处住址原则上每6年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共有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

  4.各学校要按照招生时间、招生范围和招生对象进行招生,不得拒绝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不得接收招生范围外的儿童、少年入学,对违规招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来源:晋州市教育局

  原文:http://jzzs.shidajy.com/#/policyAnnouncementDt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