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2018石家庄网约车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2018石家庄网约车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石家庄市出台《石家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今年7月21日起开始实施,至2017年10月20日为过渡期,过渡期为三个月。

  石家庄网约车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八个条件:

  1.本市号牌且登记注册的5座(含5座)以上,7座(含7座)以下乘用车;

  2.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卫星定位、应急报警等功能的车载设备,并接入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监管平台;

  3.车辆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到申请之日不超过3年,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投保赔付额度不低于5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及营运车辆相关商业保险;

  4.车辆计税价格应当高于本市同期上牌的巡游出租汽车,燃油车辆轴距不低于2675毫米,排量不低于1.8L或1.4T;新能源车辆轴距不低于2600毫米;

  5.满足本市公布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

  6.车身颜色应为单一色调,不得与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或类似,不得擅自张贴、摆放、安装任何标志、标识、设备和广告,不得对车辆进行任何改装;

  7.车辆属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车辆所有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承诺由本人驾驶该申请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不得倒卖、转租、转借他人;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政对网约车车型要求

  1、本市号牌且登记注册的5座(含5座)以上,7座(含7座)以下乘用车。

  2、车辆计税价格应当高于我市同期上牌的巡游出租汽车。

  3、燃油车辆轴距不低于2675毫米,排量不低于1.8L或1.4T;新能源车辆轴距不低于2600毫米。

  申请材料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申请人所申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申请人的身份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复印件(平台公司代为办理的,需持申请人委托书)。

  车辆使用性质登记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申请表

  申请流程

  本市为个人自有车辆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点击查看)

  申请人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点击查看)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注册所在地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车辆登记变更证明》。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车辆登记变更证明》,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

  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后,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安装车辆车载设备。

申请人办理完成这些手续,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组织车辆复查,制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点此进入

回到首页
发布信息
置顶信息
会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