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石家庄网约车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石家庄市出台《石家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今年7月21日起开始实施,至2017年10月20日为过渡期,过渡期为三个月。
石家庄网约车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八个条件:
1.本市号牌且登记注册的5座(含5座)以上,7座(含7座)以下乘用车;
2.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卫星定位、应急报警等功能的车载设备,并接入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监管平台;
3.车辆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到申请之日不超过3年,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投保赔付额度不低于5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及营运车辆相关商业保险;
4.车辆计税价格应当高于本市同期上牌的巡游出租汽车,燃油车辆轴距不低于2675毫米,排量不低于1.8L或1.4T;新能源车辆轴距不低于2600毫米;
5.满足本市公布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
6.车身颜色应为单一色调,不得与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或类似,不得擅自张贴、摆放、安装任何标志、标识、设备和广告,不得对车辆进行任何改装;
7.车辆属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车辆所有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承诺由本人驾驶该申请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不得倒卖、转租、转借他人;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政对网约车车型要求
1、本市号牌且登记注册的5座(含5座)以上,7座(含7座)以下乘用车。
2、车辆计税价格应当高于我市同期上牌的巡游出租汽车。
3、燃油车辆轴距不低于2675毫米,排量不低于1.8L或1.4T;新能源车辆轴距不低于2600毫米。
申请材料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 申请人所申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申请人的身份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复印件(平台公司代为办理的,需持申请人委托书)。
✔车辆使用性质登记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申请表
申请流程
本市为个人自有车辆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点击查看)
申请人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点击查看)→→→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注册所在地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车辆登记变更证明》。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车辆登记变更证明》,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
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后,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安装车辆车载设备。
申请人办理完成这些手续,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组织车辆复查,制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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