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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请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

请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里面说女职工哺乳期可休假至婴儿满一周岁,请问这个女职工包不包括公务员,公务员可以享受这个发展意见里面规定的内容吗?公务员可以参考这个实施意见吗?
回复:您好:《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里指的女职工没有身份限制,各类用人单位都可以执行。 根据《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哺乳期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四)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哺乳期可以休假至婴儿满一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该政策落实的主体是用人单位,个人如需延长哺乳期至婴儿满一周岁,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可以就延长期限和待遇进行充分协商。 根据《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