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本人2019年10月通过单位申报职称,2020年4月9日单位通知 本人2019年10月通过单位申报职称,2020年4月9日单位通知职称评审未通过。本人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如何根据人社部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 申报人对涉及本人评审结果不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进行复查或投诉。 回复:您好:申诉及投诉相关事宜,请咨询人社局专技处。咨询电话:0311-86688255。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