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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项目名称: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管辖范围:全市中小企业

  政策依据:1.石家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石办字〔2011〕48号);

  2.石家庄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人社字〔2011〕111号)。

  申领条件:中小企业接收择业期内申请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二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市人社部门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申领材料:1.《中小企业社保补贴审核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

  4.企业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凭单;

  5.毕业生身份证;

  6.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7.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程序:中小企业提交申领材料,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补齐后受理。市人社局、财政局对申领材料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申领企业。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予以说明并退回。

  办结时限:受理季度内办结。

  承办部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承 办 人:鲁 飞

  审核方式:书面审核

  办公地点:青园街102号102室

  联系电话:86689142 86688720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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