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现在已经有很多企业都要求员工签电子劳动合同,我作为企业员工,劳动
现在已经有很多企业都要求员工签电子劳动合同,我作为企业员工,劳动合同与我密切相关,面对这种趋势或企业的做法,以及人社部、北京人社局的最新发文,不知贵局如何看待,希望可以解答我的疑惑。 因此,我想真挚的咨询一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是否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劳动合同”? 2.从政策层面,贵局是否鼓励、支持电子劳动合同取代纸质劳动合同?回复:您好: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电子版劳动合同也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