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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etc车辆变更(速通电子标签)

  一、车辆信息变更(车辆所有人不变)

  1、车辆号牌、车辆类型发生变更的,用户须驾驶原车辆和预变更车辆,携带预变更车辆的行驶证原件、与之对应的速通卡前往客服营业厅。

  2、个人用户须携带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委托书;单位用户须携带车辆所有人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同时速通卡须办理相应的业务。

  二、车辆所有人变更

  1、车辆所有人变更时,用户须驾驶签约车辆和预变更车辆,携带预变更车辆的行驶证原件、与之对应的速通卡前往客服营业厅。

  2、个人用户须携带车辆所有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双方代办委托书;单位用户须携带车辆所有人双方的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签署《速通电子标签/速通卡使用协议》,同时速通卡须办理相应的清户、申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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